Post #4505108
2026-08-14 11:26 UTC
#時事題
看到陳幸妤醫師快人快語說著「會錯到想殺死自己」的:無償贈與六千萬房產給前夫,因此離婚後無法列入夫妻財產分配這件事情。
忽然想到,先生有時會在ETF配息後包紅包(當然遠少於六千萬)給我,看來這也屬無償贈與。但如果我把這筆錢拿去投資獲利後所增加的財產,又該怎麼認定呢 :chiikawa_think:
詢問GPT得到的答案如圖,我可能需要一點時間研究一下GPT的答案可不可信 :sticker_dangerous_items:
話說回來煩惱的前提是否要先準備離婚,再來理解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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