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4494695
2026-08-11 07:43 UTC
涉犯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指示為直轄市長候選人站台造勢罪,處有期徒刑2年。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及接受媒體採訪為候選人宣傳罪,處有期徒刑2年2月。地下匯兌部分違反銀行法,處有期徒刑1年8月;詐貸部分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5月;掩護孫憲來台則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徐春鶯涉受中方指示介選判7年 法院:危害台灣主權 | 社會 | 中央社 CNA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8110159.aspx
Repli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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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rMiut@g0v.social 2026-08-11 09:33
@gev@fedibird.com 民主國家的法律還是太寬鬆了,徐這種是完全沒在演的才抓的出來,其他那種遊走灰色地帶哼哼哈哈的才是深水區